各处室、各专业组:
根据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9年开斋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6月5日、6日开斋节放假休息,6月7日端午节放假休息,8日、9日正常休息,共五天。学生6月4日(星期二)中午放学,打扫完卫生后即可离校,6月9日(星期日)下午返校、正常上晚自习。班主任6月9日19:00前到校上晚自习,检查学生返校情况。教职工6月10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6月4日中午放学各班安排整理教室、清扫环境卫生。卫生清扫干净后,由学生处负责检查,卫生合格的班级经学生处确认后方能离校,学生不允许留校和提前返校。
(二)总务处和学生处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,重点对教室、宿舍、办公室、食堂,水、电、暖、天然气、消防设备等进行认真、细致、全面、彻底的检查,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。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召开班会,明确放假要求,进行安全教育,掌握学生离校到家的基本情况,对离校但未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并报告学生处。
(三)节假日值班按照行政值班表执行。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,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按时到岗,坚守岗位,每天检查两次水、电、暖等设施的运行情况,确保学校安全,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。遇到重大情况,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向校领导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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