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各专业组:
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和学校校历安排,对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清明节放假时间:2019年4月5日(星期五)至2019年4月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学生4月4日(星期四)中午打扫完卫生后方可离校,4月7日下午返校、正常上晚自习。班主任4月7日19:00前到校上晚自习,检查学生返校情况。教职工4月8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4月4日中午12:00各班安排清扫卫生,由学生处负责检查,卫生合格的班级经学生处确认后方能离校,学生不允许留校和提前返校。
(二)总务处和学生处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,重点对教室、宿舍、办公室、食堂,水、电、暖、天然气、消防设备等进行认真、细致、全面、彻底的检查,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。
(三)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召开班会,明确放假要求,进行安全教育,掌握学生离校到家的基本情况,对离校但未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并报告学生处。
(四)节假日值班按照值班表执行。值班领导是马永红校长,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,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按时到岗,坚守岗位,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。
(五)遇到重大情况,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向校领导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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